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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人都在用“花呗”,可你知道吗,帮别人“花呗套现”并且收取手续费,这是犯罪行为。
今日,@蚂蚁神盾局 官微宣布,近日,受司法界关注多时的 “花呗套现”非法经营第一案终于宣判。
记者从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获悉,杜某某非法经营“资金支付结算业务”,构成非法经营罪,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三万元。
这也是全国首例因为利用“花呗”进行非法套现而入刑的案件。
据了解,2015年中,90后杜某跟他的同伙在电商平台通过虚假交易的方式为他人套现,以收取一定比例手续费的方式牟利。
经公安机关侦查,在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3日期间,杜某等人利用多家网上店铺,在全国范围内串通多名电商用户虚构交易共计2500余笔,从“花呗”套现共计470余万元,从中收取手续费共计40余万元。
令人唏嘘的是,在犯案期间,这位90后一直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犯罪。在庭审中,杜某表示“大部分的手续费都给了中介人员,我只得到几千元。我以为套现的是电商用户,我为他们提供帮助不算犯罪。”
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蔡明洋表示:“‘花呗’作为一款互联网时代的消费信贷产品,生而具有互联网的虚拟色彩,不具备磁条卡或芯片卡等实物载体。但从根本上来讲,互联网金融的本质还是金融,利用‘花呗’通过虚假交易套现,实质上仍是一种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资金支付结算行为。”
和信用卡套现型犯罪不同的是,像杜某这样通过“花呗”套现并收取手续费的行为是否属于犯罪,之前的确没有法律法规进行明确的界定。不法分子由此想当然地认为找到了法律的漏洞,找到了生财的捷径。
“江北区法院的判决非常明确,可以说具有标杆作用,对潜在的不法分子必将形成有力地震慑,对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。”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该案件的检察官表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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